第三章:两军合力擒女贼
第三章:两军合力擒女贼 (第2/2页)不意此时一位中年女子立起身叫道:燕飞飞该杀!黄义明吃了一惊,说道:姑娘但言其详。中年女子说道:我实燕飞飞的姨母,亦即其母亲的妹妹。燕飞飞从小不听话,偷窃扒拿,无恶不作。一次偷窃邻里东西,被邻居告至家中,父母将其痛打一顿,燕飞飞伺机逃往深山,结识了一个道士,在道观中打杂,从道士所欲。道士会武,教了其一套鞭法。不数年,道士死,燕飞飞重新回家居住,此时她仅有十六岁。燕飞飞自认为武功天下无敌,将其父亲打出家门,又将其母绑在椅上,向其父索要白银500两以赎人,其父拿出不出这么多银子,向我借,我好不容易向亲友凑了200两银,与其父合成500两银子来赎人,此时已过七日,因燕飞飞不断用棍子殴打其母,不给水喝,不给饭吃,其时已活活饿死。其父见状,万分悲痛,投水身死。燕飞飞毫无悔意,继续称霸乡里。我忍辱活了下来,是希望有一天能够给姐姐报仇。中年女子说话尚未完,燕飞飞突然叫了起来:我一生中所做的最大错事,便是当时没能把你连同我妈一起杀了。
此时有两位女子突然放声痛哭起来,并高叫:燕飞飞该杀。黄义明惊问何因?两位女子说道:我俩都是原嘉州西北燕村人。因为人长得漂亮,燕飞飞便逼我们去卖淫为她赚钱,我们不从,燕飞飞便带领她的十个小姐妹将我们衣服扒光,剃光头发,用香头烫伤乳头、强迫吃沙子、吃剃掉的头发,又叫来两个青壮汉子,对我们当众施暴,又放火烧掉我们的房子,我们父母都死在这场大火中,我们是贪生怕死,被逼为贼的。
黄义明问道:燕飞飞为恶如此,你们当时何不诉之官府?
二女说道:当时哪里有什么官府?先是八大王张献忠入川,杀光了明吏,随后又是清兵入川,与八大王的军队混战。而在嘉州一隅,由于尚未被战乱波及,燕飞飞便仗着武功高强,强征了三千女,带人控制了嘉州官府,因此她的话便成了法律。根据燕飞飞规定:
未成年人杀人,未满十二周岁,故意杀人,不算犯法。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故意杀人属轻罪。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者,以及犯强奸、抢劫、放火、投毒诸罪者,均均属轻罪,囚三年,
在燕飞飞治理下的嘉州,乱作一团,少年人不以和睦邻里为美,均以犯奸作科者为美。两名十四岁少年窃物被抓,扬言:我未满十六岁,还能偷四百天,到十六岁我就不偷了。此二人被放后,更加肆无忌惮,又广泛联系同一年龄段的恶少窃物。
又一恶少因与人争夺女友,与人约架,持刀伤多人被擒,高喊“未成年杀人无罪”。
又一十三岁恶少诱骗三个小孩到山中摘果子,其后方威逼小孩讲出家中藏钱的地方,后害怕事情败露,就将三人击打致死。
一十五岁少年因在痒序强收同桌保护费,被告到先生处,令其退还强收四钱银子,并勒令其退学。该少年怀恨在心,趁其放学时,纠集六恶少用木棍将告发人殴打四个时辰至死,旁观者无人敢劝。该恶少又因不满先生管教,趁先生无备时,用火油泼其先生身上,将其烧成重伤。
而对于这些少年为恶事件,凡被送之燕飞飞控制的官府,按燕飞飞规定的“法律”,一律不加处置开释或轻判。而据统计,在燕飞飞控制嘉州官府两年之间,被逮送官府不加处置或从轻处置的恶少竟有九万人之多。此后八大王与清军相斗,兵败过嘉州,欲降伏燕飞飞部,燕飞飞自知不敌,带领在嘉州地区强征的三千女兵,退守燕矶山为盗,直至将军兵临。
二女言罢,放下武器的众女子传来一片哭声,这些被迫为盗的近三千女子,显然与两位说话的女子有相似的悲惨经历。黄义明听罢,叹了一口气不再发问,随后说道:“古有十恶不赦,不孝为先”的说法,看来燕飞飞有三大罪,死罪难逃。其一是虐母致死,天理难容;其二是亵渎善良风俗逼良为娼;其三是助恶残善,与民为敌。三罪并罚,不得不杀。随后叫人用绳将燕飞飞绞死,众女子一齐拍手赞快。
女贼首燕飞飞既被绞死,剩下的事便是收拾战场了。黄义明先叫众人救医伤者。又叫人将燕飞飞尸首及在攻寨之战中身死的燕矶山寨百余女兵挖一个坑埋了,在其上立坟立碑,碑文作:燕矶山女兵之墓。又叫人另挖了一坑,将在此战中战死的乐山堡士兵十余人尸体埋了,叫人立坟并立碑,碑文所书为:燕矶山之战牺牲乐山堡士兵墓,碑文下刻上战死士兵的姓名,以便日后清明时前来悼念。由于此战采用偷袭方式,燕飞飞手下的女兵又不愿恋战,因此乐山堡士兵死者不多,死者大多是中流矢而死。
这一切工作都做完后,黄义明下令班师回乐山堡。并委托诸葛达也担任乐山堡的副堡长,职责是管理他所带至乐山堡的原诸葛寨山民。
2023年8月10日校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