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吃人的怪兽
第三十七章 吃人的怪兽 (第2/2页)杨凡移动鼠标,将小蘑菇发来的文件接收。
那文件名为:爱情故事
这是一篇长达一千多字的爱情故事。
故事描述一对住在岸边小区,从小一起青梅竹马长大的情侣,但最后却分道扬镳的爱情故事。
故事之狗血之曲折,让即便知道事情真相的杨凡都有些无语。
就在这时,叮咚声传来。
小蘑菇:“凡哥,文笔怎么样?”
杨凡:“文笔不错,不过剧情要不要这么狗血?”
小蘑菇:“不是你说八卦的核心原则:除了事实不可扭曲外,越狗血越好?我不管了,我可是花了三个小时才写出来的,要改你自己改了。”
杨凡:“行吧,标题我修改一下就可以发上去了。”
聊天的同时,杨凡开始写评论,作为混迹武者论坛八年的老鸟,杨凡深知标题的重要性。
网友看的就是标题,看的就是重点。
如果第一眼不能吸引他们的注意力,不会有看第二眼的可能。
经过一番修改,杨凡将评论改为:“有一种爱情叫林风!这是我这辈子听过最为狗血的爱情悲剧。”
而后复制内容,将其发上了武者论坛。
在发表这条评论之后,杨凡在群里回复了句:
“好了,大家今天晚上配合的不错,早点睡吧,明天看战况了。”
说完,没有继续哈拉的意思,直接下线。
今晚的论坛帖子,是林风给他的任务。
那些照片也是林风提供的。
任务的目标很简单,那就是让大家知道林风是超级天才。
至于如何实施,林风没说,叫他自己想办法。
而他的办法,就是一篇狗血的爱情故事,帖子发布后,已经不是他可以随意操控的。
不过杨凡可以相信,这个帖子真正爆炸的时刻即将来临。
......
岸边小区。
和杨凡一样,虽然已经凌晨了,但林风也没有入睡。
躲在被窝内的他,侧着身刷着手机,浏览着武者论坛。
林风想要招广告商,因此他需要名气。
在武者论坛发帖子,目的也是为了炒作知名度。
除了电视新闻,还有什么比武者论坛更容易打出知名度的地方?
武者论坛注册会员三亿,哪怕是江城区,每天也都有上千万人浏览。
有了知名度,才能吸引广告商的注意,他的广告费才值钱。
不过,林风也知道,虽然他的战斗天赋很强,真能暴打武者,但无法炼化妖灵,注定很难吸引所有人的目光。
因此,林风要让江城,甚至是全国的人都知道,他是天才。
一个可以越阶挑战,可以炼化地榜妖灵,并且武道天赋卓越的绝世天才。
他要让自己的名字和叶秋比肩。
到那时,他会吸引荣耀职业联盟的注视。
要是运气好,说不定可以进入荣耀新秀榜。
只要进了荣耀新秀榜,获得[蓝月守护],那在江城,就没有任何人敢伤害他。
林风给杨凡的任务,是三天内,帖子进入江城区日榜前十,如今杨凡超额完成。
这意味着,林风这个名字,已经有数百万,甚至是上千万人知道了。
虽然他们并非林风的粉丝,但最起码,他们知道林风这个人,那就足够了。
“都还不睡?”
林风耳朵微微一动,客厅的桌椅似乎被人撞了一下,发出咯吱的声音。
房子的隔音并不好,在寂静的夜晚一点声响动静都很大。
或许是今天的消息太难以置信和惊喜,即便是原本疲惫的家人仿佛都失眠了,客厅时不时传来一些喝水或者是碰撞的声音。
“是时候该换房子了。”林风想到。
只要广告位卖出,他就会搬家,让家人过上真正轻松的生活。
住在岸边小区,不仅生活不便,以后随着他知名度越来越大,也很麻烦。
林风慢慢走下了床,打开床头灯,将光线调到最微弱的状态。
他蹲下身子,整个上半身朝床底探去,维持这样的动作几秒,似乎有些犹豫,不过最后,他还是从在床底最内的位置,取出一个黑色的铁盒。
这是一个锈迹斑斑的铁盒。
铁盒有一个盖子,盖子上有上百个细小的小口,望着这个看似普通铁盒,即便是林风的眼中也闪过一丝恐惧。
仿佛,那里面有吃人的怪兽!